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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出嫁女户口新规,2019年国家实行新政策,要求必须实行!

    信息发布者:双河行者
    2018-10-22 11:57:16   转载

    俗话常说“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,在中国古代受封建思想的影响,我们国家一直就是重男轻女的思想,认为只有儿子是自己家的人,虽然现在观念越来越进步,但这种思想多多少少还是有的,尤其是对于出嫁女来说,生活中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,2019年国家对出嫁女有新政策,要求必须实行,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。


    首先是关于外嫁女是农村户口有承包地能不能亨受村里的福利?答案是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三十三条(一)款规定: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、结婚、离婚、丧偶为由,侵害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”的精神,外嫁女是应该享受村里的福利。所以说外嫁女同样享有跟村里人一样的福利。


    其次是关于外嫁女(户口在娘家)是否有权分得土地征收款?答案是能,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,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,可以请求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相应份额。只要户口没有迁出,还是有权获得补偿的。法律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原则,但实践中女性承包权益常因出嫁这一事实而被侵害,这和各个地方的乡规民约、民俗习惯等因素有关。建议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。


    所以说外嫁女也是农村家庭的一份子,不要因为女儿嫁出去了就不把女儿当自家人了,一定要摒弃这种封建思想,要知道男女平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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